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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经血管介入诊疗等医疗服务价格相关说明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五医院:

现将《雅安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第三级“临床诊疗类”下第二级“经血管介入诊疗”说明第3、4条收费比例予以明确,并就“双源X线计算机(CT)血管成像扫描”项目内涵和说明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血管介入诊疗”说明第3条明确为:曾进行过介入检查已明确诊断,仅是作为介入治疗前进行的常规介入检查(第二次)及治疗后的复查(立即进行)时,则检查费按30%收费。

二、“经血管介入诊疗”说明第4条明确为:介入治疗原则上以经一根血管的介入治疗为起点,每增加一根血管的治疗按20%加收。加收最高不超过该项治疗收费标准的100%。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部分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37号)规定,调整《关于对雅安市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批复》(雅发改收费〔2014〕35号)中“双源X线计算机(CT)血管成像扫描”项目内涵和说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四、本通知自2020年6月5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双源X线计算机(CT)血管成像扫描项目情况表。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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