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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0-21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罚款金额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四川联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1803795803420E




熊久荣

雅环罚〔202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该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未经预处理的情况下,将超过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要求的原新雅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化粪池内污水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罚款
予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10.00

2020-9-12021-9-12021-9-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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