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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雅安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7: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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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7

附件1…………………………………27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二、收入决算表………………………………33

三、支出决算表……………………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雅安市水利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农村水利项目规划,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 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利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立法创新,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一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对河流已建和在建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依法管控,进行较为系统的创设性立法,在全国尚属首创。全市水利部门运用《条例》开出生态流量“罚单”,共处罚电站7个,罚款14万元。二是2019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较为系统的立法,填补了村级河(湖)长制立法“空白”,也是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再细化和再延伸,二者相互补充,是推动绿色发展制度创新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举措。

2.规范管理,快速推进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一是碰真逗硬处罚。开展生态流量现场检查督察,建立通报制度,健全处罚机制。2019年以来,累计解网电站58次,其中最严厉的是荥经县一个水电站进行了长达4个多月的解网,依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处罚7个电站,累计罚款14万。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加快完善市、县级生态流量监控平台,进一步优化美化界面及扩充监测点位接入。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安排部署全市生态流量整改验收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到排工期,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整改销号,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截至10月底,全市水电站共792个,需编制“一站一策”642个,已编制636个(未编6个已被长期解网),完成审查636个。经审查认定后全市有下泄流量整改要求的电站为584个,其中解网15个,实际整改的569个电站均已完成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已建监控569个,其中在线562个,在线监控率99%;已建监测562个,其中在线559个,在线监测率98%。

3.整合力量,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2019年,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投资8719.07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21.10平方公里,占省下达年度治理任务73.4%。其中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2条,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完成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解译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全市生产建设项目全国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录入工作。2019年6月24日至25日,我局在名山区成功承办了2019年全省水土保持现场工作会议。

4.防抢并重,成功应对“8·22”特大暴雨洪水灾害。“8·22”灾情发生后,市水利局、市防汛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兰开驰,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等市领导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开展行动、全力抢险救灾,全面排查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加密会商研判、强化监测预报,主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成功应对“8·22”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最大程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灾前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得到了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

5.精准扶贫,全力推进水利脱贫攻坚。一是编制完成了《雅安市水利建设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围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源保障工程(九龙、永定桥)、防洪保安工程(中小河流)、水生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人才支撑(培训)等五大行动发力,落实水库、灌区支渠、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4大类7个项目专项投资16092万元,项目正有序实施,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按照省脱贫办《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部署,在市脱贫办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指导县(区)认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工作。目前我市锁定的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全饮水不达标问题已得到整改销号,年底前可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水利局机关(本级)

2. 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3. 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 雅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5. 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5872.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8万元,下降0.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76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5.01万元,占9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15万元,占0.00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80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52万元,占75.84%;项目支出677.23万元,占24.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5872.0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8万元,下降0.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万元,下降21.3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25万元,占6.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32万元,占2.58%;农林水(类)支出2454.19万元,占87.56%;住房保障(类)支出91.99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02.75,完成预算47.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8.71万元,完成预算9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活动经费1.38万元在机关经费中垫支。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3.56万元,完成预算5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69.28万元,完成预算43.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3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46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365.19万元,完成预算5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扶贫(类)行政运行(款):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2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4万元,完成预算76.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此处不能删占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2万元,占8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2万元,占12.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事务,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2万元,完成预算81.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36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水利工作及水利项目的检查指导,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工地踏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完成预算55.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65人次,共计支出2.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雅考察调研、督查督办河长制、防汛安全、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等公务接待餐费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无外事接待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万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雅安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37万元,比2018年增加43.65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河湖管理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雅安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雅安市水利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市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发挥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预算单位

雅安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名山区知青塘、雨城区黄龙水库、龙洞子水库、广华二组山坪塘、洪川山坪塘水环境整治。

完成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名山区知青塘、雨城区黄龙水库、龙洞子水库、广华二组山坪塘、洪川山坪塘水环境整治。内容包括库岸修整、库(塘)清淤、栽植水生植物,修建休闲便道等

预期投资198.21万元

完成中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清淤和库岸修整

1年

完成中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任务完成率

70%

完成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按合同约定支付

按合同约定支付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任务控制在预算内

未超预算

未超预算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水利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利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雅安市水利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其中水保站和质监站为直属事业单位,水勘院为下属事业单位。

纳入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雅安市水利局机关

2.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3.雅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4.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5.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8.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和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负责水旱灾害防治。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水利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0个,在编公务员21个,在编工勤人员4个。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有参公编制12个,在编参公人员8个。雅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有事业编制8个,在编7个。雅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有事业编制10个,在编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76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5.16万元,占9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15万元,占0.00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80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52万元,占75.84%;项目支出677.23万元,占24.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为规范我局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预算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雅安市水利局预算管理制度》,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及时开展预决算审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的时限内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收入支出科目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禁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超预算支出,支付方式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入支出程序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手续、审核、审批程序执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专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和防汛工作,年初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2019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支出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财政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内容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评价数据采集缺少充分的调查分析和严密的逻辑关系,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二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单位对财务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大多数时候只能借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做为绩效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通过对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提高相关项目职责科室配合,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从而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雅安市水利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8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4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以上附表数据含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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