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3
附件1………………………………………23
第五部分 附表………………………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0
二、收入决算表………………………………………30
三、支出决算表…………………………………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机构改革要求,肩负医保新使命。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23日组建后,在完成原医疗保险局更名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建市医保大数据和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形成“一局两中心”机构格局基础上,全力推动工作格局建设。一是开展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管理等划转职能的基础调研,为新职能有序有效衔接融合打好基础。二是建立21项工作制度,构建雅安统筹区内市与县区医保部门、市级医保经办中心与县区经办机构、医保行政机构与经办机构职责明确、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职能划转工作方案,完成与民政、发改、人社等部门职能划转移交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政策不变、待遇不减。
2.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形成高压态势。今年,我局确定了“内防监守自盗,外反欺诈骗保,面控损失浪费”的基金监管工作思路和“抓基础、严内查、同发动、狠打击、建机制、强系统”的工作路径,多措并举拧紧医保基金“安全阀”。一是抓基础,做好协议管理。二是严内查,开展内控检查。开展全市基金管理内控检查,查制度、查流程、查执行、查账目。三是同发动,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活动。四是狠打击,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1097家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专业检查,处理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200家,追回基金881.26万元。五是建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通过第三方监管核查外伤案件5289件,发现262人次存在不符合医保支付的问题,涉及总医疗费用269.72万元。六是强系统,实现智能监管。智能审核系统已配置26条审核规则,覆盖44家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出违规单据19.5万条,实际扣款16万余元;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数据纳入异地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控。
3.推进医保区域合作,构建发展新格局。一是今年7月与成都、德阳、绵阳、遂宁、资阳、眉山、乐山共同研究制定并签署《深入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八市医疗保障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协议》,10月参加第二次联席会议,积极开创区域内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新局面。二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我市直接结算率达到69.85%,减少参保人个人垫资1.9亿,接入异地就医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省内60家、跨省24家;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特殊门诊17家、普通门诊60家;省内异地个人账户刷卡购药药店359家,且全部实现六县两区全覆盖。三是开展与拉萨、林芝两地医保区域合作,优先为拉萨、林芝医保参保人员集中居住、工作地区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四是推动医疗保障区域统筹和无障碍转移接续。
4.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从2019年1月起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6—8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以上。二是落实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政策。将53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且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高于国家和省要求。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将起付线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四是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5.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医保。一是打造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为一体的“雅安医保”微信公众号。二是积极开展全省医保数据集中优化试点工作,成为全省三个试点市(州)之一,并于5月31日圆满完成了数据集中上传试点工作。三是推动“四川医保”APP二期建设,于10月完成雅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5家医院及50家定点药店移动支付测试工作,融入四川医保app移动支付体系,实现医保服务掌上办。四是不断改造升级业务系统,11月经充分论证后正式验收上线,实现生育保险出院时联网直接结算。五是对我市医保转移办理流程等十余项服务信息进行梳理并录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更具针对性地为川籍农民工提供政策解读、法律维权等渠道。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本级)
2. 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3. 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51.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9.44万元,增长86.89%。主要变动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8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9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7万元,占90.46%;项目支出53.81万元,占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1.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9.44万元,增长86.89%。主要变动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5.81万元,增长45.2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07万元,占50.88%;卫生健康支出245.59万元,占43.53%;住房保障支出31.53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4.19万元,完成预算82.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35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人员变动,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和补助结转次年。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1.65万元,完成预算5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次年。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7.41万元,完成预算8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结转次年。
1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结转次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8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车辆运行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完成预算8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市人社局划拨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推进医保区域合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0.61%。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对我市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其他市(州)的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无外事接待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5万元,比2018年增加42.74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雅安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对更深层次医疗保障的需要,坚持以满足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需求为目标,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待遇、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医保事业新发展。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2. 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3. 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1.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现有在编公务员7个,在编工勤人员1个。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有参公编制23个,在编参公人员18个。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12个,在编人员7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8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9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8万元,占90.46%;项目支出53.81万元,占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4.19万元,完成预算82.7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35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国初期部分退休干部人员变动,门诊医疗照顾经费和补助剩余。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1.65万元,完成预算5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底预拨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7.41万元,完成预算8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时间较长,项目还未实施完毕。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认真严肃地开展了2019年度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还未及时公开,随着决算公开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也将随之公开,并根据绩效评价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完善。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整体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还尚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无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财政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评价数据采集缺少充分的调查分析和严密的逻辑关系,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9 |
目标完成 | 10 | 10 | ||
编制标准 | 10 | 10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10 | |
动态调整 | 10 | 9 | ||
执行进度 | 10 | 9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9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3 | |
应用反馈 | 4 | 3 | ||
总分 | 94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