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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四届4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级医疗救助纳入市级统筹的建议》(第2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贴合实际,与我们一直以来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医疗救助对改善城乡贫困家庭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兜底重要作用。

2019年5月,医疗救助职能职责由市民政局划转至市医保局。目前,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仍沿用原民政局《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雅民发〔2018〕87号)办法,实行县级统筹,各县、区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区在救助范围、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等方面略有差异。

自承接医疗救助工作以来,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各县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等,确保医疗救助工作不因转隶受到影响,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保权益,先后到各县(区)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调研,为全市医疗救助政策统一打下坚实基础。

为解决救助对象垫资压力,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区)医保局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今年6月推行医疗救助统筹区内“一单制”直接结算,在实现市内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的基础上,于7月15日正式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省内跨市(州)“一单制”直接结算,实现救助对象在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一次性结算,确保医疗救助经办更加高效、便捷。

为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我局积极开展调研,赴相邻市、州了解医疗救助政策及具体实施情况。目前,国家、省医疗保障局正在研究制定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待政策发布后,将结合雅安实际,依据国家、省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医疗救助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程序,缩短经办流程,提高医疗救助经办效率,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政策知晓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和知晓政府的惠民举措,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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