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8号的答复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建雅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建议》(第5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关于“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职能”的提议,我委积极与市委编办协调联系,经市委编办研究后回复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雅委发〔2019〕2号)中明确了“深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目前疾控中心不能承担行政职能。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全国公共卫生体系接受了一次全面检验,暴露了问题和短板,国家正在进行研究和顶层设计,如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中,首个问题就是聚焦如何完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我们将积极建言献策,按照国家、省要求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相关工作。

二、全力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一是根据编制部门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基层卫生院编制事项由各县(区)委编办负责,各县(区)可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增加本县(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编制,但应在本县(区)2012年锁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我委将积极向编制部门申请合理核定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二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贯彻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相关政策,坚持基层用人导向,完善基层事业人员招聘政策,推行基层事业单位岗编分离机制,优化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不断强化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支撑,我委也将继续按省相关规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做好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人才、岗位统筹管理等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相关津贴政策。三是注重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将专业培训融入日常,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大演练”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和市、县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当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操+培训指导”,在处置疫情的同时开展“疾控大培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酸采样、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个人防护等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应对可能暴发的疫情处置能力。

三、部门协作,夯实基层防控基础。我市建立了社会卫生员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并纳入常态化,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社区网格员、各行业工作人员防控知识和意识,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如名山区报告的1例武汉市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是由社区网格员排查酒店入住人员时发现并立即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响应,按要求隔离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避免了更多人员受感染的风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针对前期疫情处置中出现的防控物资缺乏、基层人员防控意识不强等问题,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调整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储备物资,筹备开展应急演练,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全方位准备。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健康素养。市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为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健康素养。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129万元,用于病人治疗管理、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各级财政努力筹措疫情防控资金,截至2020年7月15日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891.0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物资储备等,下一步也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健康教育投入,切实加强群众防控意识。2019年我委给雨城区、名山区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打造健康小屋、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力建设群众健康教育阵地。2020年上半年我委与宣传、经信等部门协作,全面动员各类宣传载体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开设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我们在行动》等专题专栏,举办了健康雅安行动启动仪式,进一步扩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保健意识。我委将积极推动健康雅安行动,并结合双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不良生活卫生习惯,提高健康素养。

五、科学合理储备物资,为可能发生的疫情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全市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重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和政府主导、企业储备、市场运作的收储、储存、调用、运输、结算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医疗防护物资需求论证、采购、生产、储备、调配等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加强监测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产能和库存情况,指导相关企业建立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的最低库存数量。下一步,我们也将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积极借鉴其他市(州)在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应急物资保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完善相关工作,确保应急物资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