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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基层医务人员增量绩效按月分配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心和理解。基层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绩效工资总量的60%)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绩效工资总量的40%)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增量绩效主要指基层医疗机构收支节余的一部分用于职工的奖励绩效,一般在年终根据业务收支情况计提各项基金后对剩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发放。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从政策层面和管理层面着手,一是全面分析原有政策对基层医务人员增量绩效方面的规定,二是研究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情况,分析按月发放基层医务人员增量绩效的可行性、政策障碍等问题。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与您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您提出建议的全面情况。

同时,我们通过现场调研、电话询问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对全市基层医务人员增量绩效发放方式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式:基础性绩效均是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雨城区和名山区按月发放,天全县和汉源县半年预发一次,年终结算;增量绩效除名山外,其它县(区)按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基层医务人员增量绩效工资发放的额度,主要根据医疗机构收支节余情况确定。从2019年情况看,少数效益好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最多的2万余元/人/年,部分医疗机构每人每年几千元不等,业务收入少的医疗机构计提相关经费后没有可用于发放奖金的经费,难以发放增量绩效。

增量绩效的发放来自医疗机构收支节余,实行的是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可激励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需要通过考核确定每个人的额度。调研发现,医务人员认为按月发放较好,避免差距过大,解决“年终富裕”“日常贫穷”的问题。管理部门认为按月发放存有一定难度,一是按国家、省、市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相关要求,各级部门对基层的考核项目和频次有极严格要求,且要经政府批准后才能开展,所以按月组织考核不适宜当前对基层的管理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多项费用一般在年底完成,前期计算计提后的结余资金存在一定实际困难;三是各县(区)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结余资金的管理不同,如石棉县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收支结余的40%计提事业基金、50%计提奖励基金、10%计提福利基金执行;天全县按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年终收支结余70%计提为奖励基金执行,如果改变现行发放模式需要争取各县级财政和人社部门的支持。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一是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多方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先行试点等方式支持鼓励探索新形势下增量绩效分配的多种方式和工作激励办法,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获取有关政策的支持,大胆探索和支持现行增量绩效分配方式的改革,力争做到对基层增量绩效的发放能够取得更加贴合实际的发放方式。二是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试点”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三是做好规划。以乡镇 区划调整改革为契机,建强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找好分级诊疗的突破口,围绕慢病,做好健康管理。同时,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老年病、急诊、中医、内儿科、康复科及特色科室。四是以建设好医联体、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落实好分级诊疗等制度措施为抓手,通过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医疗集团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医务人员待遇,扎扎实实地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卫生事业及医务人员的关心和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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