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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提案总第212号进行回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助雅安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的建议》(提案总第21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补助60岁以上户籍老人接种流感肺炎疫苗

按照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政府补助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接种肺炎、流感疫苗项目”已纳入2020年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目前,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并交市政府统一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已经提前组织开展了人员摸底、疫苗保障、登记统计、可能发生异常反应等工作培训,从项目组织、实施、总结等方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接种项目实施

按照疫苗管理、使用的相关条例规定,各县(区)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渠道统一网上阳光采购项目疫苗并逐级全程冷链配送至接种点,确保信息登记完整,每支疫苗去向清楚,溯源可查。各接种点进行身份验证和健康评估后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开展接种。

三、支付结算

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前期的认真调查和向先进地区借鉴经验,认真开展了经费核算,各县(区)按照统计人口中适龄人员总数的20%进行了经费测算。目前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县(区)项目进展进行资金拨付。

四、职责和考核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项目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职责对项目开展提供物资、资金、数据和运行监管。市卫生健康部门主动担责,在人大常委会未要求接种人数比例的情况下,要求县(区)适龄、适合接种人口接种比例力争不低于10%。项目后期总结与接种工作压插进行。力争在票决时取得较好评价。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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