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从德、能、勤、绩、廉及弹性指标、个性指标等方面,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和工作担当作为。
《方案》规定,平时考核对象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审计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等表现情况。考核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由科室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制定考核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备案实施。被考核公务员每季度进行个人小结,在科室内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由科室负责人提出考核建议;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建议。局党组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建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好、较好、一般和较差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并在机关进行公示。
同时,《方案》还对外出审计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因病、事假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人员、抽调参加专项工作人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平时考核等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