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雅办发〔2020〕14号)经四届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7月9日下发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贯彻执行。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加,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和谐幸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二)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了托育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和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0年1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主要任务和国家保持一致,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各市(州)至少建成2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目前,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共计4.5万人。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家庭养育负担较重;另一方面,我市婴幼儿照护体系发展不充分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托育照护体系。
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部署,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工作思路,把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十四五”编制规划,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机制,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市、县(区)积极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开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新增托育服务机构5家以上,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0%。
到2025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再新增托育服务机构10家以上,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任务。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二是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管理。为确保四大任务顺利实施,明确了保障措施,加强政策支撑、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
四、《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保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确保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工作任务、目标实施见效。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20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解读机构: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222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