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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行政处罚双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罚款金额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雅安市雨城区宏和化工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180279582562X3




裴学兵身份证513101XXXXXXXX2354雅环罚〔2020〕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2019年8月23日,我局委托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你公司实施监督性监测,其监测结果显示脱硫塔排放口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
予以罚款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的行政处罚。99.000000

2020-07-132099-12-312021-07-1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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