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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11-12 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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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一)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2

(二)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预算情况........................ 3

(二)支出预算情况...........................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6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 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一)机构变动情况........................ 7

(二)机关运行经费………………………7

(三)政府采购情况.............................. 7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7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8

十一、名词解释............................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并实施基金监管制度;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拟定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二)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有序有效衔接从人社、发改、民政划转的职能,全力推动工作格局建设。二是按照“内防监守自盗,外反欺诈骗保,面控损失浪费”的基金监管工作思路和“抓基础、严内查、同发动、狠打击、建机制、强系统”的工作路径,多措并举拧紧医保基金“安全阀”。三是推进医保区域合作,构建发展新格局;四是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政策,减轻群众负担;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医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87.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预算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387.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万元,占1.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5万元,占98.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0万元,占85.91%;项目支出54.60万元,占14.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7.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预算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8万元,占21.17%;卫生健康支出269.19万元,占70.56%;住房保障支出31.53万元,占8.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按养老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6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4.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9.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手续费、接待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48.23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手续费、接待费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1.53万元,主要用于:按住房公积金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咨询费、手续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预算数)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局领导到雅安市调研、其他兄弟市(州)到雅安交流及县区医保局汇报工作等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保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变动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下属单位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人社局下属的原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更名后的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无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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