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房屋和水电气、电梯、空调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管理;负责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雅州宾馆的日常管理。

4.负责研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原则和标准;编制市直机关和市直属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及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市直各部门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调配管理、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做好人才居住小区申购后剩余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临时性机构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的统一调配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推进机关事务质量提升。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拟定的四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地方经验,听取各方建议意见,拟定政策和措施,制定“机关食堂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提升、行政中心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维修标准化管理”提升方案,不断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攻关、品牌建设等方式,加强对县(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2.推进重点业务工作落实。一是资产管理继续深入贯彻“两个办法”等相关工作法规,加强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适时开展车改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督查工作1-2次。完成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搬迁收尾工作;力争完成市级机关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定点采购;全面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和经营性用房专项清理;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全市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年度考核。二是公共机构节能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以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大力推进节能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推广新能源汽车,抓好重点节能管理和能源审计;加大节能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和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完成2019年度节能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三是综合后勤服务着力能力提升,抓好行政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为入驻单位提供安全有序办公环境。

3.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市机关公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7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市机关公务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232.6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32.62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13.69万元增加72.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32.62万元。基本支出321.89万元,占26.11%;项目支出910.73万元,占73.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2.6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1.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0.78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21.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910.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1.8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36.01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的增加和新增行政中心大门出入智能化管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321.89万元,占68.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9万元,占56.90%;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占11.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04%。项目支出149.95万元,占3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33.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9.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大门出入智能化管理项目,雅州宾馆留守处人员经费以及单位项目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0年预算数为23.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数为29.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1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1.49%。主要是为保障本局机关及行政中心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行政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49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导致公车补贴和公用经费的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7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和行政中心大门出入智能化管理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