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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04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负责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投资、融资机制,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进行监管。负责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组建、改革、改组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或建议任免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和管理;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预算执行指导市属企业对外合作事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围绕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奋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高质量发展,启动市属国企“十四五”规划大纲编制和《市属国企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引导市属国企,不断优化市属国企布局结构,突出主业、做强主业,不断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向新经济、新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转型升级,增强造血功能。

二是推动效益稳定增长,修订市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鼓励国企巩固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市场、深挖细分市场,力争2020年市属国企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增长8%以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强化有效投资,鼓励国企积极承担重点项目,加快文教新城、雨名快速通道、熊猫会展博览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国企在基础设施和产业引领培育的带头作用。

四是指导市属国企完善公开招聘、人才引进、选拔任用、人事档案、派遣返聘等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督促指导企业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

五是切实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督促国企持续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针对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整治腐败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国资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

雅安市国资委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 22人(含市纪委派驻纪检组4人),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2020年收支总预算2988.94万元,较2019年增加2620.3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2988.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81.49万元,占89.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45万元,占10.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07.45万元,占10.29%,其中:人员支出252.10万元,公用支出55.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81.49万元,占89.71%,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500万元,国资监管工作经费171.58万元,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9.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88.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与2019年同口径比较增长4.82%。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45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2681.49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07.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2.10万元,公用支出55.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81.49万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500万元,国资监管工作经费171.58万元,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9.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7.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1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307.45万元,占比100.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09万元,占81.997%;商品和服务支出55.35万元,占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占0.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3.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9.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压降8%,主要保障兄弟市(州)、各县(区)国资部门业务交流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50%,主要保障本单位公务用车(轿车1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日常运行维护。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0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1万元,增加4.95%,主要是人员增加2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轿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运行(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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