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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09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发改委职能简介

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战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监测和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重大问题并政策建议;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并提出相关建议

3.推进落实国家、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市域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价格改革实施意见。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等。

5.负责编制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省、市重点项目申报;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6.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

(二)市发改委2020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项目促投资

一是强化投资运行分析,严格执行投资月度预报预警机制,提前发现投资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增强项目投资工作前瞻性,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二是抓好项目申报。持续贯彻落实“稳投资”相关政策,进一步谋划2020年项目投资工作,做好2020年省重点项目申报和管理,力争更多项目得到国家、省资金支持。三是抓好调度管理。继续实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度,促进项目加快推进。做好2020年市重点项目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推进质量。

(二)持续抓好经济稳增长

一是深入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做好季度经济运行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二是做好县域经济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进步县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落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做好“十四五”重大课题、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工作推进,协调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快研究形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持续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着力深化推进雅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持续深化资源价格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方案,规范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CNG销售价格。指导县(区)加快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三是持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雅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推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

(四)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一是发挥雅安比较优势,立足“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全面融入“主干”成都,积极对接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加强产业协作,争取成昆客专成为成都通往昆明的高速客运铁路新通道首选方案。二是持续深化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友好城市战略合作,与林芝市多层次、多领域沟通协调,完善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制定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并推进落地落实,全力配合做好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项目筹备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积极谋划与西藏自治区昌都、山南等市签订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并开展实质合作。

(五)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抓好粮食安全。以粮食物资储备安全、食品安全、粮安工程、军粮供应、粮油市场保供稳价为重点,牵头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目标任务,做好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收储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二是做好价格调控。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走势,进一步完善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应急预案,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严格落实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三是抓好节能减排。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完成节能降耗“十三五”总体目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发展改革委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雅安市信息中心(市重大项目编研中心)、雅安市价格认证中心、雅安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雅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其中,雅安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雅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机构改革后划入,2019年底经市委编办批复后单立,暂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也未配备人员和经费。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45.7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59.27万元增长53.9%;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45.7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09.27万元增长48.8%。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9年同口径比较增长8.5%。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发改委2020年收入预算2245.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43.97万元,占37.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1.75万元,占62.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发改委2020年支出预算224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25万元,占45.44%;项目支出1225.47万元,占54.5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45.7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59.27万元增长53.89%;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45.71万,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09.2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收入中上年结转资金843.97万元大于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217.3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1.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6.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1.75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1241.95增加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100万元用于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73.1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3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20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信息中心日元贷款还本付息。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20年预算数11.5万元,主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109.2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26.6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88.49万元,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8万元,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75.8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8.9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12.8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2万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107.0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2020年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0.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支出16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发改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5.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65万元)。

(一)2020年市发改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我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次数及人数。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相比,增长了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底我委新增了一辆公务用车,增加的车辆为市重大项目编研中心为保障其职能工作正常开展,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在不突破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编制总数的情况下,调剂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车改取消的公务车1辆,作为市重大项目编研中心业务用车。同时,我委现有一辆轿车已达到报废年限,且该车在2014年发生车祸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现车辆维修频繁,维修费用高,已影响到正常使用。我委拟在2020年将该车报废后购置一辆轿车,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参加省发改委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向上争取投资、项目资金,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等活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2.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公务用车。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发改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轿车已达到报废年限,且该车在2014年发生车祸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现车辆维修频繁,维修费用高,已影响到正常使用。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对3个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铁路路网建设、铁路还贷专项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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