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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加快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支持政策,组织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分析研究涉及全市进出口贸易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权限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负责外经贸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依法配合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负责依法监管加工贸易企业;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配合参与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赠款),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初审转报和权限内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商务职责范围的有关工作。

8.牵头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预计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速8.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增长9.0%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5亿元左右。

2.重点工作及措施

(1)在服务业发展工作方面。抓好“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终期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围绕“4+6”十大服务业重点产业体系,重点抓好“五个一批”工作:一是集聚一批集聚度高、带动性强、具有示范效应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增量。二是分离一批研发设计、物流运输、营销贸易等服务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是引进一批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发展总部经济企业落户雅安。四是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五是扶持一批统一收银、集中结算的企业入规上限,做大服务业总量,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2)在物流业发展工作方面。一是抓好《雅安市支持培育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积极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引导物流业集聚化、集约化发展。二是加快重点物流项目建设,重点加快推进雅安市LNG物流一张网、无水港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完成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工作。三是优化提升雅安物流园和川藏物流(旅游)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川藏铁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在稳增长扩消费工作方面。抓好“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落实扩大消费、稳定经济增长、市场拓展等政策措施,积极打造“雅安味道”“特色街区”“夜经济”,促进雅安品牌走出去。完成省级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工作,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83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网络零售额18亿元,同比增长18%。

(4)在对外开放合作工作方面。稳定外贸增长,扩大外贸出口,积极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力争培育打造进出口上千万美元企业3-4户。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培育外贸增长机制,积极指导经开区升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申建四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商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795.7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95.79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76.88万元减少681.09万元,减少19.59%,主要原因为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08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58万元增加7.5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年结转2173.71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入上年结转2862.29万元减少688.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95.79万元,基本支出602.08万元,占21.54%;项目支出2193.71万元,占78.46%;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476.88万元减少681.09万元,减少19.59%,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压减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20年减少粮油质检中心预算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95.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08万元、上年结转2173.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8万元、其他支出1186.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614.58万元增加7.50万元。主要是2020年较2019年人员职级变动,基本支出增加7.50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3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6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当年拨款与2019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08万元,占96.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77%;商品和服务支出8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2020年项目支出:20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6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贸事务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51.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及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8.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8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5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30万元,减少37.50%。原因为加强网络和电话业务沟通,减少公务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雅安市商务局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3.77万元,减少83.78%。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减公务车维护支出。由于预算系统公务费中党务工作经费18.73万元不能修改,导致公务处运行维护费预算不足。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其他车辆1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商务局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商务局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商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雅安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76万元,比2019年预算92.65万元减少6.89万元,降幅7.4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雅安市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雅安市商务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本单位在行政中心B栋5楼办公;雅安市商务局所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本单位使用电脑等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以及各类办公家具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0年雅安市商务局无50万以上的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运行经费、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商业流通事务日常运行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含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等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含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等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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