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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税务“以税护绿”服务地方绿色发展

来源: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6-01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绿色税制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服务和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减排,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断攀升,4月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全国前三。

强化宣传,根植理念。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通过税企座谈、微信交流、调研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纳税辅导,上门走访纳税人1000余人次,微信、短信推送环保政策宣传800余条,举办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学堂8期,录制环境保护税办税辅导微视频4期,深化绿色理念,积极引导企业绿色生产。

落实政策,正向激励。严格对污染源、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减轻环保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纳税人通过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纳税人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污染治理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8至2019年,80余户企业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700万元,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逐步显现。

创新机制,协作共治。明确细化税务、环保两部门各自职责,推进“联合征管”新方式,对纳税人信息定期开展比对复核工作,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交换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纳税申报、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数据信息为基础,开展环境保护税税源清理,累计交换信息1250余条,对纳税人进行联合检查12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商讨解决环境保护税征管中的问题,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

分级分类,精征细管。按照税源规模分级,对重点税源企业,督促采取自动监测设备,精确计算税款;对一般税源企业,有条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结果征收,无条件的会同环保部门计算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实时摸清家底,及时将新增加有污染企业纳入环境保护税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税申报率达100%,2019年入库税款1648万元,同比增长24.4%,保障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税款”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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