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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1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科学设计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度,着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立法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系统性,努力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法治保障。

二、2020年市政府立法项目

(一)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及负责起草部门(1件)

雅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暂定名)

起草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二)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项目及负责单位(1件)

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暂定名)

负责单位:市文明办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行政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二)完善立法制度机制。研究立法工作规律,健全完善行政立法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清理等方面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立法公开,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

(三)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在我市立法权限内,精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科学设计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度,着力体现地方特色,提高立法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系统性。

(四)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对于年内应完成的制定项目,起草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时完成起草任务,提升立法质量。对于调研论证项目,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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