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天全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预审验收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月15日、1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王忠率专家组对天全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预审。预审组通过观看天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示范点位现场核查、严格审查考核指标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天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预审。

预审验收意见反馈会上,预审组通报了预审核查意见,预审组认为:天全县达到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申报条件,满足示范县创建要求,同意按程序上报。

王忠指出,在实地考核中真实感受到了天全县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中的全心全意、真抓实干,看到了天全县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周边群众致富等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天全县要继续扎实开展基础工作,在守护青山绿水的同时,做到合理转化,带动群众发展致富。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着力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现实的有效实践途径,早日成功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天全县作为全省较早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地区之一,此次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预审,标志着天全县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十三五”以来,天全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均在90%以上,地表水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为“优”且名列全省前三。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5.9%,天全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达73.9%。下一步,天全县将营造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良好氛围,用良好生态挖掘发展红利,探索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竞争优势,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实现天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让全县人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文峰、副局长陈心愚,县委副书记、县长郑胡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县政协主席李家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袁兵,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宋洪虎,副县长邹再蓉、陈冬冬、徐良陪同检查并参加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