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1月21日、3月31日-4月7日,市污普办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全市8县(区)及飞地园区(经开区),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
市污普办对各县(区)二污普的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等各阶段工作和特色亮点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县(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普查数据、佐证材料和档案资料。同时,市污普办还就做好下一阶段污普工作与县(区)交换了意见。一是要抓紧修改完善支撑资料,对个别企业生产实际与支撑资料存在差异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和修正。二是继续完善验收资料,做好准备迎接省级验收的工作。三是立即组织开展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四是及时按省污普办要求,开展数据更新工作。五是抓紧完成提炼本地区特色亮点工作,形成本地区特色亮点工作经验。
市污普办要求各县区对此次现场验收发现的问题,务必抓紧整改,并举一反三,努力消除数据问题,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