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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汛期前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10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今年汛期气候形势复杂,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较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增多,防汛抗旱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卫健系统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完善救灾防病卫生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形势,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举一反三,重点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地下室等重要环节及门急诊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列清单、建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到单位,到人头。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准备

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卫生应急队伍、物资和资金的充分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相关信息。

四、完善物资储备 

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发生灾情时物资充足,能够及时调拨和供给,满足应急救灾工作的需要。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汛期前隐患排查情况报市卫健委综合监管科。

附件:1.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2.雅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行业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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