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出台水电气临时价格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2-18 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积极主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雅安发展改革部门及时出台用水、用电、用气临时价格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切实保障社会民生,助力经济稳定运行。

一是落实电价补贴支持政策。按照一季度对工业增长的贡献值、同比增长量、加大马力生产等情况对复工复产企业用电进行补助,激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并加大马力生产;严格执行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高可靠性电费政策;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企业,从2月5日起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助。

二是实施水气价格优惠措施。市供排水公司对餐饮业、住宿业的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按现行价格下调10%执行;市天然气公司、恒丰天然气公司、大兴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价格以及新顺通天然气公司雅安分公司直供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现行采暖季价格下调10%执行。执行时间从2月抄见水量、气量起至疫情结束。

三是鼓励采取便民惠企举措。鼓励各县(区)研究实施更加灵活的非居民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原则上按不高于现行政策的90%结算;鼓励水电气经营企业缓收困难企业相关费用,全面实施“欠费不断供”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水电气代购代缴、优惠减免等惠民便民服务举措,确保疫情期间生产生活正常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