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按照2019年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更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对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外的都及时对外公开;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发布及政府网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级部门把握基层政务特点,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编制市、县、乡三级差异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年共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665条,其中市本级28604条,县(区)90061条;全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1808条,其中市本级6843条,县(区)54965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邮寄、存档等环节制度规范,妥善处理好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 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 件,办结2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维持原办理结果,1件作其他处理。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发布;优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操作细则和流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属性的准确性;建立政策解读长效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没有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和解读时间)和政策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上会。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文件及其解读2211条,其中市本级365条,县(区)1846条。
(四)优化平台建设。加强雅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8个县(区)政府以及全部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托集约化平台开设本地、本部门网站全覆盖。按照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雅安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发行等工作,今年编印《公报》4期、3700份,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广泛赠阅。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市2019年度重点工作,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行“日巡查、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对市、县两级行政机关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汇总,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有效解决了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周期长等问题。2019年,共通报市、县两级行政机关4个(次),约谈相关责任人1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1991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有待加强。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各环节,积极推动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没有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和解读时间)和政策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上会。利用图片、图表、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使解读生动活泼,公众更易获取和知晓,提高公众在政府执政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坚持复杂疑难问题专题研究,多部门联合会商,安排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与自然资源和国土规划局、司法局、法院、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义务,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准确研判、全流程控制、依法依规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