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市水利局紧紧围绕防汛减灾、脱贫攻坚、河湖长制、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生态流量下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等重点内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得分51分,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年度目标任务。
2019年,市水利局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北纬网“雅安水利”主页、省水利厅网站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3条,信息上报数量位居全省水利系统第一;通过雅安水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297条,其中微博225条,微信72条;在《雅安日报》进行纸媒宣传17版、《北纬手机报》宣传11条、“今日头条”“四川雅安”“雅安看点”“雅安印象”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21条。2019年,市水利局收到书记市长信箱转办信件12件,均已按时回复;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市水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条,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办理完结。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我局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3项。
4.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公开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11条,公开率100%。
(二)公开渠道。
1.网络公开。通过“雅安市电子政务外网”“北纬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并通过信箱中心、网络问政等渠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2.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3.新闻媒体。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雅安水利系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项目建设情部等信息。
(三)做法和成效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为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分管、专人办理。一是局办公室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办理,年初即制定下发了《雅安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局办公室定期抽查、跟踪督促,每个季度形成一期《雅安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报局领导班子审阅,查漏补缺,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三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时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召集各科室负责人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
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务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北纬网、雅安水利政务微博、雅安水利微信公众平台、网络问政等途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雅安日报》、北纬手机报等平台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人事变动、领导班子结构和分工、环保督察、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水利项目建设、行政权力、政策解读、三公经费、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重要信息转载和其他工作动态等。
3.完善制度、强化机制,推进信息公开的协同性。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市水利局制定了《雅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雅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范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的流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开,结合市政府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开运行平台将我局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二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在政务外网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度四川省雅安市水务局部门决算》《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
4.通力协作,成效显著,强化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以局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全力配合。在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基础上通过约稿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努力提前全面完成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局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坚持全面主动公开。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于水利系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我局通过解读、转载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我局通过政务外网、北纬网、政务微博微信、网络问政、书记市长信箱等渠道发布消息,提高信息到达率。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7 | 1 | 96 |
行政强制 | 12 | 0 | 1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0 | 274880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水利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综合类高质量信息的采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0年,市水利局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行业制定政策加强解决力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在信息质量上再下功夫、再抓落实,做好深度“水”文章,挖掘优秀“水”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