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30 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单位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摸排工作,重点对从湖北(武汉)返回或近期进出湖北(武汉)的师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排摸情况真实可查,并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和居家隔离工作。

二、全市各类学校要通知从湖北(武汉)返雅的师生和与从湖北(武汉)返雅、来雅人员密切接触的师生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观察14天,不与外人接触,避免参加各种聚会及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三、全市各类学校要通知师生如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不要与外人接触,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由医疗机构专业处置。

四、全市各类学校要通知学生尽量留在家中,加强健康教育,养成良好生活方式;春季学期开学前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区域巡查。

五、全市各类学校实行人员入校管控制度,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出校园,对所有进校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登记,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类学校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社会实践(研学实践)、冬令营等集体活动,也不得变相组织类似的人员密集活动,暂停学校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

七、对有湖北籍员工留雅过年的,请相关企业务必做好人文关怀和生活服务保障。如有员工家属从湖北来雅,务请尽快向所在村(社区)或园区管委会登记报备,督促其主动配合当地工作人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对湖北籍员工返乡过年,请相关企业务必落实专门力量,逐一电话联络,关心了解其返乡后的生活情况,动员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劝导其暂时留在当地,待疫情过后再返雅工作。

九、对节后返岗或新招聘的湖北籍员工,请相关企业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园区管委会登记报备,并督促其配合作14天隔离医学观察,保证在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并确认无症状后方可上岗。

十、企业复工复产后,请全力配合做好疫情相关防控工作,包括:建立员工体温检测机制,配置红外线体温计;注意环境卫生、室内通风和饮食卫生;督促员工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会及访亲探友;教育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