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永红合”“三区同城化”道路改造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你们的建议很好。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交函[2019]368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全覆盖。您所建议的“永红合”道路全在名山区境内,我局已要求名山区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以蒙顶山、牛碾坪、百丈湖、月亮湖、清漪湖等景区为依托的“路旅融合”发展项目规划,在2020年基本建成。在规划中市局将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市局将积极与省厅对接,争取将“永红合”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纳入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省级补助项目,同时争取市财政支持。
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六条“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我局将协调名山区交通运输局实施“永红合”道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