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方式参见《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申请人可以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阅。

下列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l.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5.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6.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部事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接收申请方式

1.邮寄申请。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政编码:62500

2.在线申请。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提交《申请表》。

3.传真传送。通过传真发送《申请表》。

传真号:0835-2242025,2236872

(二)申请表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由申请人选择信息介质(纸质、电子文件、其他)和获取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行领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投诉(0835-2239846);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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