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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1-13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13日-1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19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公文文号

审批日期

1

雅安凌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纸质包装印刷及布草洗涤印制建设项目

雅环审批[2019]41号

20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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