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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雅安市(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9-24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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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附件........................................ 23

附件1............................................ 23

附件2............................................ 25

第五部分附表........................................ 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二、收入总表...................................... 26

三、支出总表...................................... 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价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参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医改领导小组、市政府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485”总体发展思路,以“抓发展、添动力,重法治、求实效,创一流、防风险”为工作基调,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雅安市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市创造了良好的健康环境。2018年,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市新创三级医院4个,建成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26个;市人民医院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分中心、雅安市产前筛查中心,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第四人民医院获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健康扶贫三年任务圆满完成,全市261个拟退出贫困村村卫生室达标率达100%、合格村医配备率达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医养产业有效突破,川西医养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包装储备大兴•周公梦圆康养城等21个康养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引进天全县康养综合体等康养项目11个,投资规模达126亿;成立医养结合机构5家,打造康养小院256家。医改试点示范成效凸显,石棉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县”被国务院办公厅予以督查激励,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石棉模式”入选《四川改革专报(2018年第59期)》《四川改革试点典型案例集》,并在四川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典型经验推广培训会上进行推介;《雅安创新本土化农村医学生定向培养》入选人民日报《民生周刊》“2018年民生示范工程”,并在第六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上隆重发布。环保工作有为有效,建立“乡收集、县暂存、市处理”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模式,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全域卫生”创建再创佳绩,荥经、天全两县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芦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通过暗访,汉源县病媒生物防制复审达标,石棉县创成第三批国家健康促进示范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2名,公开评选出“大美医师”10名。智慧医疗更加便民,名山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启动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试点,全市预约诊疗率达90%以上。疾病防控屏障更加夯实,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值水平,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4%以内。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启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代表市级部门接受省级检查,获得省督导组“全省优秀”的肯定。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卫计委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雅安市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

2.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3.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

6.雅安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

7.雅安市中心血站

8.雅安市人民医院

9.雅安市中医院

10.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02977.02万元。与2017年288708.46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7134.28万元,增长4.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标准的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业务量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57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2.76万元,占10.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0616.4万元,占87.9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61.94万元,占1.7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717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05.36万元,占91.53%;项目支出10766.36万元,占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852.50万元。与2017年82210.4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678.98万元,减少11.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标准的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业务量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导致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2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54.86万元,增长0.3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5.95万元,占7.42%;医疗卫生支出14586.92万元,占80.43%;住房保障支出218.39万元,占1.20%;其他支出1985.12万元,占10.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136.38万元,完成预算140.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2.54万元,完成预算126.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业务量、人员变动等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3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卫生技术人员变动等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446.39万元,完成预算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中医卫生技术人员变动等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6.39万元,完成预算18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专用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用增加、网络技术等更新费用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90.40万元,完成预算11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项目资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36.73万元,完成预算126.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12.01万元,完成预算12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8.05万元,完成预算124.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4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预算6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拨付。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007.46万元,完成预算87.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拨付。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4.18万元,完成预算22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73.13万元,完成预算9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实施完毕,待验收后拨付资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52万元,完成预算50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0.48万元,完成预算12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16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5.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93.01万元,完成预算158.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5.12万元,完成预算27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0.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44万元,占9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万元,占5.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4.99万元,下降2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证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督导、调研、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5万元,增长93.75%。主要原因是职责职能增加,项目业务增加,招商引资、调查调研等增加,故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4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督导中医、招商引资等各项项目接待工作。(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中央中医药项目、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数支出,总体预算执行率140.24%,全面超额完成本年度预算执行。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项目支出绝大部分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含拨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皆全面完成了本年度预算执行,执行率100%,在完成项目资金执行的同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项目资金实施单位按方案开展工作,显著提升医疗服务体系能力,让老百姓得到到更多的实惠,群众就医感受改善,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中央中医药项目”、“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0.13万元,执行数为442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13%。通过项目实施,患者住院的用药费用会大大降低;明显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进一步减少社会负担,一定程度上解决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对患者进行更好的分流,让更多的人可以到一些小医院就医,同样可以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减轻百姓就医负担,让老百姓得到到更多的实惠。群众就医感受改善,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1)我市医疗机构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物价收费标准,仅部分价格进行了调整,调价项目收入尚不能弥补加成损失的70%,实际测算仅能弥补60%左右,加之物价上涨过快,各种常规治疗费用偏低,大部分低值耗材不能收费、不收药事服务费等原因,医院负担明显加重。(2)财政投入不够,对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造成的损失弥补不足,医院压力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1)建议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目前医疗行业状况及物价,及时调整药品收费标准及扩大调价目录,调整手术价格,制定低值耗材收费政策,增收部分药事服务费等,确保在让利于民的同时,减少医院的负担,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含量和医疗风险。(2)建议调整中医诊疗项目及价格,充分体现中医特色;及时审批医疗机构的新技术、新业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能力进一步提升。(3)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增加资金投入,加大补偿力度,进一步弥补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造成的损失,减少医院的负担。

2、2018年中央中医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中医诊疗环境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凸显,中医药人才及管理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量和门诊人次明显增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增加,社会反响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但据药监部门认为,此举措与中草药炮制的相关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相冲突,县级部门无权许可,需要政策层面予以解决。(2)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提高中药等报销比例需由市级医保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县级部门无权限,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出台提高中药等报销比例政策。(3)中医专业人才缺乏且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将严重制约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议省、市建立农村定单定向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医专业人才“引进难、 难留住”的局面。(4)用于各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及中医角的资金仅为10万元,难以实现部分项目构想。另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人员和中医诊疗设备相对不足,建议增加人员和设备的配备。(5)项目经费绩效管理对各项目单位均为新开展的一项工作,均存在无专业管理人员的现象,大部分管理工作除制定管理规定、下达分配资金、开展财务核算以及应付日常监督检查外,对资金如何发挥政策的效用,如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等问题缺乏深层次研究。下一步改进措施:(1)每年安排一定基层中医药业务短期培训经费,提升基层中医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2)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为基础配置中医理疗康复医疗设备,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并持续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力建设及标准化中医科建设投入。(3)建议搭建四川省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与县级中医院远程医疗、教学平台,并可将远程教学终端延伸至所有中医药服务机构。(4)项目经费使用主体为项目单位,在使用监管、实施中,项目单位领导对项目的落实具有主导作用,应在今后项目实施中明确责任主体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的重要性。(5)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

3、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86.50万元,执行数为478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以来,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良好社会绩效。一是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激励机制;二是促进了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三是改善了计生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扶助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但扶助对象使用银行未统一,导致银行拨扶助款至扶助对象账户出现退款频繁,资金到位进度有一定的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全市统一要求,各区县逐步实现统一办理惠民“一卡通”,确保资金及时到达扶助对象手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预算单位

雅安市卫计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60.13(万元)

执行数:

4429.4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11.7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11.7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4560.5万元,财政应补偿912.09万元,调价增收3648.41万元,医院承担456.05万元。

财政补911.72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3480.48万元,比预期目标增加219.33万元,总体弥补率95.4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财政应补偿911.72万元

财政补偿911.7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2

调价增收3648.41万元

调价实际弥补3480.48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药品零差价财政补贴,与实施内容相符。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2

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计划集中上网阳光采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

2018年度需完成

全面完成2018年度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避免以药补医,降低减少病人消费

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药占比下降,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显著提升

……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就医感受改善

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中医药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卫计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万元)

执行数: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资金分配是否及时,是否按时下达,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达90%以上。

完成预期目标,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20万中医药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雨城区大兴镇卫生院、名山区百丈镇卫生院各10万元补助经费,实施了中医诊疗环境改善、中医药及管理人才培养、中医诊疗设备添置,信息化能力建设等项目内容。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2

组织中医药宣传、培训工作

2018年完成了骨干人才、护理骨干、特色专科等约70人次的培训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

中医馆服务能提建设项目

改善了两家基层卫生院的中医诊疗环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2

中医药宣传、培训

提升医护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增强患者对中医药的深层认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

2018年度需完成

全面完成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2

2018年度需完成

全面完成骨干医师、护理医师、特色专科等培训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提升中医医护人员服务能力

中医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2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就医感受改善

环境改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卫计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2.08(万元)

执行数:

4752.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752.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752.0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资格确认100%,资金到位、发放100%。

完成预期目标,资格确认100%,资金到位100%、发放100%,实际执行率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人数

33249

33249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2: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684

684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3: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1301

130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4: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数

599

599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5: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家庭数量

26

2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1: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到位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发放标准

80/人/月

80/人/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

520/人/月

520/人/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3: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650/人/月

650/人/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

一级600/人/月二级400/人/月三级200/人/月

一级600/人/月二级400/人/月三级200/人/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5: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标准

3000/户/月

3000/户/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家庭发展能力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2: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率

100%

100%

......


......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卫计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项目、中央中医药项目、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中央中医药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4万元,比2017年减少5.41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的要求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度本部门(市卫计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7.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购置、信息技术软件购置及更新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本部门(市卫计委)共有车辆6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量,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血防、妇幼、卫生监督、药品器械管理、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医、产业办招商引资等各项项目执行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2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院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 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及直属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类)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除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公共卫生项目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除反映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卫计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卫计委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雅安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雅安市中心血战、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解读以及卫生计生方面的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及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监督、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措施制定及采购、配送、使用监管等;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爱国卫生运动、医改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本部门有编制数1991人,其中:行政人数38人(机关人员34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95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个,财政补助人员1934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399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机关人员3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6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个,财政补助人员1340人,经费自理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32.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6.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8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39万元,其他支出1985.1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及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及上一年实际工作情况,准确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本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部门支出,按照求调整预算,推进执行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部门预算,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市级预算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科学分配下达,并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并遵照方案严格执行,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了本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目标,全年无违规记录。

中央、省级预算项目,大部分项目资金能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下达,有部分项目资金方案与资金文件未同时下达,导致部分项目资金分配有延迟,但财政审批下达后,严格按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执行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执行率达80%及以上。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本部门的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目标,全年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要求对本部门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公开,将结合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成果,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加强整改,制定出更符合卫生计生工作的绩效评价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6分,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本年度预算,全面完成本部门预算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中央、省级财力专项预算资金文件、方案未同时下达,且民生工程(扶贫)资金捆绑下达,导致分配时限有所推延;二是创新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积极汇报,逐渐完善资金分配流程,按时分配下达。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交流,提升部门整体创新能力。

市卫计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6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9.6

附件2: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按照《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全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本级2018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涉及四家公立医院:市卫计委直属单位三家(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雅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面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预算数456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1.72万元,其他资金3648.41万元;执行数442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1.72万元,其他资金3480.48万元。资金总执行率97.13%。财政拨款到位率100%,财政拨款执行率100%。

雅安市人民医院:预算数340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1.69万元,其他资金2726.78万元;执行数282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1.69万元,其他资金2138.52万元。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雅安市中医医院:预算数53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65万元,其他资金426.59万元;执行数77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65万元,其他资金667.66万元。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预算数41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77万元,其他资金332.55万元;执行数41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77万元,其他资金332.92万元。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雅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预算数2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61万元,其他资金162.49万元;执行数41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61万元,其他资金341.38万元。财政拨款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三、预算目标完成情况

预算目标: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4560.13万元,财政应补偿911.72万元,调价增收3648.41万元,医院承担456.05万元。

完成预期目标:财政补911.72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3480.48万元,比预期目标增加219.33万元,总体弥补率95.40%。

(一)雅安市人民医院

预期目标: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3408.47万元,按照目标:财政应补偿681.69万元,调价增收2385.93万元,医院承担340.85万元。

完成预期目标:财政补偿681.69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2138.52万元,比预期目标减少247.41万元,弥补率89.63%。

(二)雅安市中医院

预期目标: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533.24万元,按照目标:财政应补偿106.65万元,调价增收373.27万元,医院承担53.32万元。

完成预期目标:财政补偿106.65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667.66万元,比预期目标增加294.39万元,弥补率178.87%

(三)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预期目标: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415.32万元,按照目标:财政应补偿82.77万元,调价增收290.98万元,医院承担41.57万元

完成预期目标:财政补偿82.77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258.79万元,比预期目标减少32.19万元,弥补率88.94%。

(四)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雅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预期目标:2018年度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3.1万元,按照目标:财政应补偿40.61万元,调价增收142.18万元,医院承担20.31万元。

完成预期目标:财政补偿40.61万元,通过调价实际弥补341.38万元,比预期目标增加199.2万元,弥补率240.1%。

四、项目组织实施与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各医院财务设立项目核算,并对资金使用全程进行监督管理。由药剂科按照各医院计划集中上网阳光采购。物价部门定期检查药品零加成政策执行情况,保障政策落地实施。

五、项目绩效情况

取消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项目是重要的医疗改革措施之一,破除了医院传统的“以药补医”机制。改变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引导医院在提高诊疗水平、加强为患者服务方面下功夫,促进合理用药、规范诊疗,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药占比下降,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显著提升。

全市区公立医院担负着雅安市及周边地区160余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任务,通过药品零差价财政补贴,医院基本药物按进价销售,由财政补贴加成损失。患者住院的用药费用会大大降低;明显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进一步减少社会负担,一定程度上解决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对患者进行更好的分流,让更多的人可以到一些小医院就医,同样可以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减轻百姓就医负担,让老百姓得到到更多的实惠。群众就医感受改善,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物价收费标准,仅部分价格进行了调整,调价项目收入尚不能弥补加成损失的70%,实际测算仅能弥补60%左右,加之物价上涨过快,各种常规治疗费用偏低,大部分低值耗材不能收费、不收药事服务费等原因,医院负担明显加重。建议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目前医疗行业状况及物价,及时调整药品收费标准及扩大调价目录,调整手术价格,制定低值耗材收费政策,增收部分药事服务费等,确保在让利于民的同时,减少医院的负担,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含量和医疗风险。

建议调整中医诊疗项目及价格,充分体现中医特色;及时审批医疗机构的新技术、新业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能力进一步提升。

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增加资金投入,加大补偿力度,进一步弥补市区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造成的损失,减少医院的负担。

附件3:

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上报2018年度转移支付(中央)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和省级财政中医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转发到各项目单位,要求各项目单位对照目标开展自查。同时我局中医科、规财科对下达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执行情况、组织项目资金管理、开展实施效果等,进行现场考核和绩效评价,现将2018年度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18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下达我市32万元(详见《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7〕21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62号)),主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医药法。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工作情况

根据资金下达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按照据实据效原则,迅速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了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督查,按时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实施情况

1.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我市雨城区大兴镇卫生院、名山区百丈镇卫生院2个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分别利用10万元补助经费,实施了中医诊疗环境改善、中医药及管理人才培养、中医诊疗设备添置,信息化能力建设等项目内容。以上项目共计20万元。

2.贯彻落实中医药法项目。分别给予雅安市卫生计生委开展中医药考核、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项目2万元;雅安市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中医药监督执法项目2万元;市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药护理骨干人才项目3万元、中医药人才培养2万元、中医药法宣传项目2万元;石棉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人才培养1万元。以上项目共计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8年已将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全部按程序划拨给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无挤占挪用情况。同时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自筹的相应资金匹配项目,确保了项目进度和效果。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的建设和设备采购工作;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加强了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基层中医馆的打造、人才方面的培养,进一步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优势和作用。

四、项目效益评价

通过绩效评价,所涉单位实施项目后中医诊疗环境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凸显,中医药人才及管理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量和门诊人次明显增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增加,社会反响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由于项目工作经费有限,我委鼓励部分卫生院采取自筹集资的办法提升中医馆的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筹集的资金可用于以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的培训,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但据药监部门认为,此举措与中草药炮制的相关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相冲突,县级部门无权许可,需要政策层面予以解决。

2.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提高中药等报销比例需由市级医保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县级部门无权限,需要上级部门协调出台提高中药等报销比例政策。

3.中医专业人才缺乏且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将严重制约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议省、市建立农村定单定向中医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医专业人才“引进难、 难留住”的局面。

4.用于各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及中医角的资金仅为10万元,难以实现部分项目构想。另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人员和中医诊疗设备相对不足,建议增加人员和设备的配备。

5.项目经费绩效管理对各项目单位均为新开展的一项工作,均存在无专业管理人员的现象,大部分管理工作除制定管理规定、下达分配资金、开展财务核算以及应付日常监督检查外,对资金如何发挥政策的效用,如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等问题缺乏深层次研究。

(三)建议

1.每年安排一定基层中医药业务短期培训经费,提升基层中医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

2.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为基础配置中医理疗康复医疗设备,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并持续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力建设及标准化中医科建设投入。

3.建议搭建四川省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与县级中医院远程医疗、教学平台,并可将远程教学终端延伸至所有中医药服务机构。

4.项目经费使用主体为项目单位,在使用监管、实施中,项目单位领导对项目的落实具有主导作用,应在今后项目实施中明确责任主体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的重要性。

5.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运用好本次绩效评价成果。对此次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进行再次督导考核。做好接受国家、省绩效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工作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督导。充分发挥项目监控平台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每月按期上报项目执行报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导。

(四)严格考核问责。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坚持目标量化、举措细化、考核硬化、结果消化的原则,严格开展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未按期完成项目任务,要斗硬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4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做好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我委按照省卫健委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19】3号)及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雅财绩【2019】1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资金执行情况,对该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将雅安市2018年计划生育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政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分两个批次下达,资金文件为(川财社【2018】199号)和(川财社【20118】65号),涉及项目资金均按时分配下达。

二、绩效目标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33249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其中国家奖扶31832人,省奖扶1417人;1985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1301人,独生子女伤残的人;599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下达我市奖特扶专项经费4786.5万元,其中中央3414.33万元、省市县1372.17万元。资金到位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共发放奖扶对象33249人,发放资金3191.90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1985人,发放资金1441.59万元;发放手术并发症对象599人,发放资金145.2万元;“少生快富”26户,发放资金7.8万元。所有资金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发放到享受对象银行卡中。

⑶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县区卫生健康局与各代理发放银行签订了代理发放扶助金协议,并设立扶助金专户,每年各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县区财政局直接将扶助金拨付到银行专户,县区卫生健康局将奖特扶系统内名单导入到发放银行,由发放银行直接发放到扶助对象“一卡通”账户。扶助资金只在财政、银行部门内流转,资金不拐弯,确保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扶助对象手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⑴数量指标:2018年共发放奖扶对象33249人,发放资金3191.90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1985人,发放资金1441.59万元;发放手术并发症对象599人,发放资金145.2万元;“少生快富”26户,发放资金7.8万元。

⑵质量指标:奖励扶助、特别扶助100%打卡发放。

⑶成本指标:奖特扶专项经费4786.5万元。

⑷时效指标:奖励扶助9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特别扶助6月30日前打卡发放50%,9月30日前打卡发放50%,术后并发症9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⑴社会效益指标:扶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100%。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奖励扶助政策和长效机制,建全各项制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顺利落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调查,群众满意度100%,十分满意国家的政策实施。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以来,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良好社会绩效。一是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激励机制;二是促进了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三是改善了计生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无涉密项目,可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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