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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08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川府发〔2017〕6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134号)精神,市政府对全市自1955年西康省雅安专员公署更名为四川省雅安专员公署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 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的文件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1481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其中85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如有需接续的,由相关牵头部门抓紧制定新的文件。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本决定,及时将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从市政府网站和各县(区)各部门网站中删除。同时,及时清理本县(区)本部门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396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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