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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08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经四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3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50元/人.月。

二、照料护理补助标准。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不变,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80元/人.月;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

以上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三、落实资金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仍按原渠道纳入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原《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雅民发〔2017〕14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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