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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0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省政府于2019年1月15日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川府发〔2019〕1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我市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市政府办公室结合省上文件精神,对我市2017年印发的《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二、形成过程

市政府办高度重视《工作规则》的起草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李阳军牵头,市政府副秘书长潘礼剑负责,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组成了工作专班。起草小组在认真阅研省政府规则后,参照省上文件框架体系,结合2017年印发执行的《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讨论稿)》。2月21日,市政府秘书长李阳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讨论稿进行了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起草小组根据修改要求,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月底分别书面征求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的相关意见建议,于3月底书面征求了市政府副市长、副秘书长的意见建议后,再次对《工作规则(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三、主要内容

《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分为十三章,八十三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为规则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及职责,共8条。规定了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规定了人员职责和部门职责。

第三章为政府职能,共8条。主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信息化建设等8个方面职能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为依法行政,共7条。主要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角度,对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科学民主决策,共4条。对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为调查研究,共4条。主要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到基层调研、重大课题研究等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为政务公开,共5条。明确了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公开方式、政策解读、健全公开制度等内容。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7条。参照省上对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参会人员、开会频次、会议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中对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和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数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

第九章为公文制度,共7条。比照省上对各县(区)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内容、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市政府发文的签发程序,规定了市政府及各部门精简文件简报及限时办结要求。其中对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定事项、市政府交办县(区)、部门办理件作了明确时限要求。

第十章为政务活动,共6条。明确了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活动程序、市政府领导参加政务活动类型、因公出国规定和政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要求等6方面内容。

第十一章为政务督查和目标绩效管理,共7条。比照省上对政务督查责任、督查形式和内容以及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频次、考核结果运用作了明确。

第十二章为行政权力监督,共6条。规定了市政府要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公职人员要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接受公众舆论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视信访工作等6方面内容。

第十三章为纪律和作风,共11条。主要是对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坚决执行市政府决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作了说明。同时对值班值守、保密和外事纪律、建设学习型机关、报告和请销假制度方面也作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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