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5
第四部分 附件 29
附件1 29
第五部分 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总表 36
三、支出总表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雅安市水务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挥、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供水、 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规划;负责全市城乡供水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供水、 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以及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 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 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 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2) 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务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凝聚合力,统筹兼顾强根基
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市水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正确导向,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等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省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委书记专题党课、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支部集中学习讨论、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局党委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起好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实行重要岗位轮岗交流,推荐1名科级干部到副县级领导岗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监督制约,积极配合派驻部门纪委开展工作,持续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整治活动,系统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初步形成。
2、破难点,强化主动作为,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位中省水利建设投资计划项目资金12077万元,较去年上涨20%,纳入重大项目库项目13个,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已完成5.9亿元,投资完成率118%。
(1)补齐短板,两大重点水利工程顺利收官。围绕“项目攻坚年”,明目标、添措施、大干快干苦干,铜头引水、南郊引水两大重点水利工程计划年底完工,解决了雅安水务多年遗留问题,调水补水网络初步形成。九龙水库、永定桥水库大田支渠扩建工程进展顺利。
(2)精准扶贫,常规项目高效推进。围绕111个贫困村退出,解决0.8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水利建设扶贫专项实施7大类19个项目。全市列入全国规划的9段重点堤防,已完成3段,7个列入省厅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堤防建设规划的项目,初步设计均获批待实施。
(3)夯实基础,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投入4835.5万元,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54万亩。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市16个幸福美丽新村纳入水美新村试点。统筹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3.58亿元,建设8个示范区,综合示范区面积11.8万亩。
3、出亮点,聚焦绿色发展,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1)立法创新,推进河湖长制。创新制定《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已经四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报审。名山区高岗村村级河长首创“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高岗模式”,形成了垃圾治理新思路,在全省推广。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和四张工作清单,正式启动雅安市市本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印发《雅安市市级河长工作手册》,进一步强化市级河长职责。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河长制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打捞河道垃圾7200吨,拆除违法建筑物7处,清理乱堆乱放点位299个,整治散乱污企业191个,取缔网箱养鱼1054口,对电站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发出整改通知书317份、罚款10.2万元,启动12个镇乡村污水治理项目及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对雅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实施中心城区“一江三河”治理工程。
(2)规范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完成《雅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10月,我市纳入国家、省考核的3个断面优良水体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平方公里,完成河流渠系库区绿色生态廊15公里。
(3)把握重点,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为重点,完成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工程措施,基本完成“一站一策”编制,全省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现场会在雅安召开。周公河、小水河整改,受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的肯定。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13项,完成12项;牵头措施9个,协助措施18个,完成18个;信访举报件17件已全部办结。
(4)监管并重,砂石管理规范有序。结合河道砂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相关部门,分阶段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及利用监管漏洞非法盗采河道砂石、强买强卖河道砂石等行为,中心城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逐步规范。共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330余次,专项行动39次,巡查出动1421人次,立案处罚23起,罚款68.9132万元,刑拘7人。
4、抓重点,依法治水管水,水事秩序日益改善
(1)强化执法,重拳打击非法涉水行为。结合环保督察整改,重点围绕水电站下泄流量、河道砂石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涉水行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河湖执法督导检查等执法活动,2017年以来我市涉水行政处罚117起,其中砂石32起,取水许可36起,水土保持28起,生态流量下泄4起,其他处罚17起,罚款共计591.978余万元,移交公安机关2起。
(2)防抢并重,防汛减灾取得新胜利。今年防汛形势较往年严峻,全市总灾情严重情况居近5年来之最。全市水务系统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研判分析雨情水情灾情,加大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力度,加强防办自身能力标准化建设。汛期共安全转移20436人,成功避免1718人出现因灾伤亡,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雅安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 雅安市水务局机关(本级)
2. 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3. 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 雅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5. 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各5876.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26万元,增长1.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市级水资源费在2018年初安排。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05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7.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56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64万元,占59.92%;项目支出1428.7万元,占40.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5876.7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26万元,增长1.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市级水资源费在2018年初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4.3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2.47万元,下降13.8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1万元,占5.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64万元,占1.90%;农林水(类)支出3198.84万元,占89.74%;住房保障(类)支出88.76万元,占2.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64.34,完成预算60.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59万元,完成预算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约3.15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14万元,完成预算9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约1.8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9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约0.75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35.77万元,完成预算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原因将局办公经费11.41万元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43.23万元,完成预算6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未完工专项经费464.81万元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4.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等将水土保持经费76.9万元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590.06万元,完成预算8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时间等,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将办公经费66.29万元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4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中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未完工专项经费14.99万元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4.68万元,完成预算4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雅安市水务局水资源费项目和国控二期取水户项目未完工经费1572.19万元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5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预算7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8万元,占8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0万元,占11.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8万元,完成预算76.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15万元,下降15.20%。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水利工作及大型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工地踏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5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8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87人次,共计支出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雅考察调研、督查督办河长制、防汛安全、小水电生态流量等工作以及兄弟市(州)水务局来雅调研工作等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雅安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自身提供服务相比效能有所提高,项目管理规范,绩效显著。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当年未执行的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按规定报批后项目2018年未完工,结转到2019年继续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加强基层防汛减灾能力建设,加强防汛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山洪灾害宣传培训还有死角和盲区,特别是对外来旅游和务工人员开展宣传培训还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发挥效益;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流动人员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项项目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水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0 | 执行数: | 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 | 其中-财政拨款: | 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我市14条河流、41座灌溉水库、13条中型灌溉渠道、63处日供水规模100方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等水环境质量监管和市防汛宣传、抢险救灾、隐患排查、防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 完成中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管我市14条河流、41座灌溉水库、13条中型灌溉渠道、63处日供水规模100方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等水环境质量 | 131 | 完成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汛宣传、抢险救灾、隐患排查、防汛信息化建设 | 1年 | 完成中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重点任务完成率 | 100% | 完成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任务控制在预算内 | 未超预算 | 未超预算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水务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雅安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72万元,比2017年增加83.34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宣传费及监测平台运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雅安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3.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水资源保护、水功能区规划方案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雅安市水务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雅安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雅安市水务局机关(本级)
2.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3.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4.雅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5.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挥、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供水、 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规划;负责全市城乡供水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供水、 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以及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 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 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 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2) 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人员概况。
2018年年末在职人员88人,其中:公务员31人,工勤3人,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4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876.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18.83万元,本年收入4057.8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356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64万元,占59.92%;项目支出1428.7万元,占40.0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为规范我局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预算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雅安市水务局预算管理制度》,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及时开展预决算审核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的时限内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收入支出科目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禁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和超预算支出,支付方式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入支出程序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手续、审核、审批程序执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专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和防汛工作,年初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2018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年中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并按相关规定报财政审批,由于资金下达时间等原因绩效目标未完成,2019年将加快绩效目标实施。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财务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科具体组织,其他相关科室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自评工 作按照相关规定指标严格进行,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公开,今后我局将按规定加快完成绩效目标和预算的执行进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19〕3号 )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整体支出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用经费按公务员每人1.5万元、事业人员按每人1.1万元预算编制,缺口较大,不利于全市水利各项工作的推动与开展。
二是由于项目资金下达时间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一是尽力保障部门工作经费,有力推动水利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细化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完善年度绩效指标三级指标内容,增加绩效指标的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以提高绩效评价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附件2:
雅安市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目标完成 | 10 | 8 | ||
编制标准 | 10 | 10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10 | |
动态调整 | 10 | 10 | ||
执行进度 | 10 | 8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8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4 | |
应用反馈 | 4 | 4 | ||
总分 | 94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以上附表数据含二级预算单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