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芦山县公证处一行三人前往芦山县XXX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公证回访。
按照中共芦山县委、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芦委发〔2019〕02号]和四川省公证协会《四川省公证行业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我处今年年初为位于芦山县飞仙关镇工业集中区的芦山县XXX纺织有限公司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在保护自身权益活动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以及保全证据公证书的使用情况,我处公证人员前往该企业开展公证回访活动。
通过回访,了解到该企业现经营良好,我处为其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在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强有力的证据效力,被受理法院充分采纳,企业受到的损失得到全部赔偿,再次衷心感谢芦山县公证处为他们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在芦山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县为民营企业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人身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得到依法保护,在芦的民营企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公证需求,落实“放管服”精神,为企业开通公证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特色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