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于2017年启动的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的重大国情调查。
石棉县污普办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一是采取“先培训,后入户,边填报,边审核”的模式,普查员实地踏勘,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辖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全程参与平台数据录入、修改、更正、审核环节,如实反映第一手数据资料。三是采用省市县多次内审、复审、交叉审核、集中审核等方式查找数据问题,核实整改,限期销号,做到问题溯源环环相扣。
通过层层把关,最终确定我县污染源数量352个。其中工业源177个,农业源1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行政村92个,入河排污口57个,移动源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