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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02 18: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市司法局局长王亚文同志从《条例》简要概述、修订背景、摘要学习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就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对下一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秘书长李阳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冯贵强就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开慧要求,一是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外公开各类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三是要妥善处理好群众依申请公开诉求,答复申请人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对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以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做好宣传解读。要充分认识施行修订后《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熟悉《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络在线访谈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要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条例》为指导,依法依规,围绕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四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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