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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8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26日我局拟对《氢氧化锂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建设项目名称:氢氧化锂包装项目

二、建设地点: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三、建设单位: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氢氧化锂包装线2条,单线包装能力分别为1万吨/年和1.27万吨/年,总包装能力2.27万吨/年。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扬尘

覆盖土工布、洒水降尘等

机械废气

车辆维修、保养

装修废气

选用环保型油漆涂料、通风

营运期

有组织粉尘

项目设4套袋式除尘和2套湿法除尘,除尘效率为99%和90%;并设2个H=25m的排气筒

水污染物

施工期

生产废水

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

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营运期

生产废水

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建筑垃圾

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处理

运营期

氢氧化锂粉末

返回生产工序

磁性物质

外售

废包装材料

回收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机油(HW08)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施工期

设备安装噪声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作业时序

运输车辆噪声

限速、禁鸣

运营期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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