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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19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86号),创新发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医疗健康服务的基础保障和导向作用,进一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推进实施健康雅安战略,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整合全市预约诊疗资源,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号源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线上转诊、分诊,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三级医院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内;上级医疗机构落实分级诊疗政策要求,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改革医疗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手段,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协同发展和集成应用,推进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使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提高群众综合满意度。到2020年,县域医疗集团健全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各类信息系统资源,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和管理效率。(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4.发展远程医疗服务。规范整合各级远程诊疗系统,全面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实施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鼓励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疗机构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2019年,启动市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业务监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疗机构,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5.发展急救医疗服务。构建急救协同信息平台,开展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推进院前急救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做好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急救治中心与院前急救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做到在院前急救第一时间识别病情,分诊转院,有条件的医院要加快实现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患者信息共享、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的无缝对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6.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采用“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开展护理延续服务,为高龄或失能老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及慢病人群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7.打造“互联网+智慧康养”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富有活力、功能完善的生态特色康养社区,打造成辐射全国的康养基地,进而推进打造环境康养、药材康养、医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旅居康养“六养”特色产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

(二)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1.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便民应用。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互联对接,全方位记录、管理居民健康信息,并有序开放使用,逐步实现居民可便捷查阅本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就诊信息,更好地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和社会保障卡,推进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到2020年,实现雅安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2.推动公共卫生在线管理服务。推进公共卫生信息整合联通,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和慢性病的专业管理。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充分整合孕前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优生优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3.推动采供血业全程管理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通过PC端和移动端实时接入,以网站、APP、微信为载体,覆盖整体采供血业务,重构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功能,为献血者提供在线献血地点查询、献血点导航、排号预约献血、用血直报等便捷服务。建立合理用血综合监管分析系统,对各医院联网状况监控、在线指导合理化用血、血液库存实时监管、输血指征监控评价、实施联网订血,实现血液信息的全程跟踪,让市民所用的每一滴血都更便捷安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加强疾病监测预警。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预测疾病流行趋势,加强对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业务平台、管理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的开发建设,加强移动端应用的开发建设和宣传推广。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及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延伸处方、在线支付等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县级医疗集团和二级以上医院指定专人为签约患者建立转诊绿色通道,通过信息化手段丰富家庭医生上转患者渠道。(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2.建立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序归集签约履约服务数据,建立以团队管理、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线上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四)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1.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药事管理。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鼓励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方便群众及时取药。鼓励执业药师在线开展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探索药事服务新模式。推动区域电子处方平台建设,联通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构建医师开方、药师审核、企业配药、物流配送或就近取药新型服务模式。在线开具的处方未经医疗机构配药的,不计入医疗机构药占比。借助信息技术创新中医药就医取药模式,提供便捷的药品调剂、饮片代煎、送药上门等药事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

1.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应用。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医保服务覆盖范围。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实现个人账户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线上直接结算。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广大“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3.拓展医保监管系统功能。依托省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推广应用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医保医师积分管理系统。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

1.构建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体系。完善雅安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医学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打造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推广在线教育培训,构建远程医学教育培训体系。为全市医务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在线医学教育课程。利用管理平台,建立市、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远程培训、疑难重症及病例讨论交流共享服务平台。(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构建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化体系。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适宜技术推广”行动,围绕县级及基层服务需求,以基层为重点,通过平台遴选并开展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普及推广活动。构建市、县、乡三级适宜技术视频推广网络,通过远程教育手段,实现适宜技术推广常态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构建健康促进信息化体系。通过网络科普平台,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生活相关内容的宣传,加强健康科技传播专栏的建设,丰富传播方式和内容,增加吸引力,精准普及健康安全、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能力和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负责)

(七)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

1.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技术应用。鼓励医疗机构与相关企业合作,发展虚拟现实、影像识别、辅助诊断等技术。鼓励将语音识别等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和临床辅助智能诊断系统应用,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发展医疗健康人工智能产业。强化临床、科研数据整合共享和应用,鼓励研发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应急救援医疗设备、中医智能康复器械等,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培育和壮大医疗健康人工智能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八)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1.加快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消除信息壁垒,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共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到2020年,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农村医疗机构延伸,提高基层装备保障能力。鼓励电信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优质移动宽带网络、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行业治理、便民应用、临床诊疗、医学科研等业务应用带动数据汇集,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精准医疗、智能监管、应急和决策支持等应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九)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

1.健全医疗健康数据标准。使用全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目录和管理标准体系。统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推进信息化标准规范应用。强化市统筹区域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全面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持续推动信息标准规范应用落地。(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1.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医院门诊特殊病种药品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政策,规范药事服务和药品物流配送。(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纳入医疗机构评审考核范围,将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远程服务计入支援服务工作量。完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鼓励执业医师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强化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

(十一)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互联网诊疗行为管理,严格准入标准,严守监管底线,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资质信息、诊疗信息等进行归集和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负责)

2.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应确保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和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当全程留痕,满足行业监管需求。推行在线知情同意告知,引入医疗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雅安银保监分局负责)

(十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1.加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强化信息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容灾备份机制,严格保护患者信息、用户资料、诊疗数据、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负责)

2.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安全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应当存储在境内,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医疗健康服务便捷化水平。要大胆探索创新,切实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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