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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社职能 全力助推民企发展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8-07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民营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社部门将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强部署、抓落实、重实效,切实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主动对标抓落实,全力助推促发展

2019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企发展支持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吃透两头、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健康发展”为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题,充分发挥人社部门民生保障和经济助推两大职能,制定出台了2019年度人社八大行动之一的《民企发展支持行动计划》,着力于优化政策支撑,强化服务保障,细化目标责任。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真正落地才能惠及企业,真抓实干才能化蓝图为现实。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关于严格执行〈2019年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雅委办〔2019〕123号)文件要求和“人社工作落实年”活动安排,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做到跟踪了解新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精准研判新形势、牢牢把握新机遇,扎实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全力助推民企健康发展。

二、聚力降压真减负,担当作为显实效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1-4月,按照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总体要求,全市累计为3595家参保企业减少征收基本养老保险1362万元、失业保险1725.24万元和工伤保险 380万元,共计3467.24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5月以来,国家和省出台了更大规模的降费减负政策,我市迅速落实。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于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行浮动费率政策;三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四是稳定缴费方式。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暂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征收,待国家和省明确移交时间、标准后,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县(区)未自行集中清缴历史欠费,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

上述政策措施实施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15.8%,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降18%左右,失业、工伤保险继续保持较低费率,可确保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降费减负效果可期。大规模降费减负政策实施以来,5-7月便减少征收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共计7445.54万元,比1-4月累计减少征收的3467.24万还多出3978.3万元,减负效果明显。截至目前,今年已累计为企业减少征收社保费近1.1亿元。

三、补贴帮扶添动力,稳定就业保大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我们从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各项资金补贴、加大困难企业帮扶等方面入手,助力企业脱困发展,增强就业稳定性。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保障。深入监测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时掌握企业人力资源供给情况,精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宣传讲解各项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帮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专场”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招聘员工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有效缓解了用人单位的“招工难”和求职者的“求职荒”。

二是强化就业补贴资金落实。对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奖补。截至目前,全市精准支出9类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007万元,惠及1.1万余人。其中,培训、社保、岗位3大类补助支出4601万元,占比91%以上,有效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三是强化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一方面找准企业痛点,按政策规定放宽稳岗补贴领取条件,提高政策受益面;另一方面主动作为,通过大数据整合、比对、筛选,实现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发放的“应发尽发”,政策 “全覆盖”。2019年已审核通过获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有243人次,累计发放补贴39.71万元。稳岗补贴已通过大数据比对,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400多户(其中10人以下的企业近700户),预计发放1800万元,涉及职工6万余人,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大局的稳定。

四是强化困难企业帮扶。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9〕2号)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经信、发改等11部门,出台了《雅安市失业保险支持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办法》(雅人社发〔2019〕106号)。明确2019年度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截至目前,稳岗返还工作现已进入审核阶段,共收到全市125家企业申请,涉及资金约70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按时完成困难企业认定审核工作,保证稳岗返还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助力企业脱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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