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转发《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7-26 17: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做好生猪补栏工作,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有效供应,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现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要高度重视此次贴息工作, 充分认识此次贴息对稳定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的重大意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协同配合抓好贷款贴息工作。对于协助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下发贴息工作通知,并在官网上公开发布。并通过多渠道宣传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信息,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贴息,营造政府积极为生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拟贴息的养殖场是否符合贴息条件进行核实,对主体提交的贷款贴息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开展重点抽查。县(区)核实无误后,按照贴息期限和标准测算贴息金额,经生产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后逐级加盖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周小葵     电话:2237005

市财政局      赵汝科     电话:2626040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