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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准绳 抓好抓实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宝兴县率先在全市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26 11: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央环保督察和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宝兴县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政治站位不够高、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改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宝兴县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率先在全市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

一是立行立改,政治站位再提高。宝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流量下泄整改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环保委会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工作10余次。同时,实行县领导包站责任制,28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3家电站,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宝兴县加快水电站问题整改责任书》,带头上一线,亲自督整改,县水利局分三个片区由副职领导牵头安排10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47座电站并向28位县领导呈报提醒函,每半月印发整改工作简报,通报整改情况。

二是摸清底数,工作方案再细化。为保证整改达到实效,宝兴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建立基本信息台账,要求各电站认真编制“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完成整改工作,对限期内无法完成的电站依法处罚并解网。

三是真抓实干,整改力度再加大。宝兴县考察学习借鉴甘肃祁连山及省内周边县(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建设经验,多方咨询省内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全面建立了县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和数据监测并通过手机APP随时掌握下泄流量设施运行情况;健全下泄生态流量公示和管理制度,要求县内47家水电站在厂区和取水位置制作并安装下泄生态流量监督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下泄生态流量数值、监测监控措施及工作原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岗到位。

四是碰真斗硬,监督检查再强化。建立健全《宝兴县生态流量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宝兴县水电站生态流量巡查工作方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计对县内47家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开展联合大检查3次,对整改滞后的2家水电站进行解网停运。今年3月初,宝兴县水利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水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按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电站开出了2万元的罚单,成为我市依据《条例》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截至目前,宝兴县已对5家水电站进行处罚,罚款共计13万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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