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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朱建华)

来源: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19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05517号、雅市国用(2015)第48486号

朱建华

房屋

\

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3栋1单元9层902号

因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无法收回证书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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