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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19〕21号)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23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电网企业相关电力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35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时落实到位,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将降价政策红利及时全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并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解释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雅电集团公司务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政策,涉及退补电费的要及时落实,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9〕235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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