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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2-22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简介

市质监局是统一组织协调雅安全市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及特种设备监管的国家职能机构。负责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省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坚持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质量强市为抓手推进全市质量大提升。一是认真履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和《雅安质量发展(2017-2020)实施意见》,加强质量强市建设,推进全市质量提升。二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升“雅安造”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做好省对市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强化对县区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促进全市质量整体提升。

2.确保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使用“两个安全”,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建材、农产品、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关心的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坚决防止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管安全责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设备持续开展“三大战役”,确保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三是严格依法监管,深入开展“质检利剑”等专项行动,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感。

3.夯实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技术机构四项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发挥计量基础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二是围绕“新五雅”特色农产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服务雅安特色产业。三是围绕绿色发展发挥认证促进作用,服务生态强市战略。四是加强技术机构建设,提升技术保障能力。

4.抓实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两项重点工作,推进建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强市美丽雅安。一是持续加强对联系村帮扶,脱贫不脱策,确保联系村同步奔康致富。二是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助推雅安生态环境好转。

5.扭住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关键,建设忠诚、干净、担当质监队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法治质监建设“账图模式”试点工作,为雅安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雅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雅安市计量测试所、雅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情报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质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964.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64.4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79.92万元增长32.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64.49万万元。基本支出1239.07万元,占63.07%;项目支出725.42万元,占36.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0.58万元。支出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9.26万元、上年结转51.3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8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4万元),项目支出521.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9.2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33.75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789.27万元,为当年拨款的62.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4%;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2万元,占比为12.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4万元,占比为1.97%.项目支出469.99万元,为当年拨款的3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0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90.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并轨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6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521.31万元,主要用于: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车辆开支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9.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市(州)、各县(区)相关部门业务指导、交流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68.25%。在基本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了支出。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质监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4.1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场监管局(原市质监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质监局专项工作经费)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支行(项):是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计量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民用三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申报和监管。

3.标准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国家级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认证。

4.特种设备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巡查和专项检查。

5.执法打假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12365)。

6.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推进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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