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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召开基层河长培训会议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5-27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加强基层河长履职,提升河(湖)长制工作管理水平,5月24日下午,雅安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雅安市基层河长培训会议。会议特别邀请省河湖保护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宋超为我市县、乡两级河长以及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会议由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于冀川主持,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县级河长、乡级河长,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市、县(区)河长办工作人员等共计9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宋超副局长重点围绕河(湖)长制工作法律依据、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强化河(湖)长履职、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启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县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专业指导,为基层河长和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今后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保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于冀川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培训内容,各县(区)、各基层河长要按照本次培训以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不断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各基层河长要加大对责任河湖的巡查力度,保证巡河频次,提高巡河质量,强化问题处置,形成问题整改闭合台账,坚决杜绝巡河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要积极应对各类检查和暗访工作,要扎实做好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常态化做好河湖保洁卫生,向社会和公众展示良好的河湖形象。四是各县(区)要加强河(湖)长培训工作,要强化对县(区)、乡(镇)、村三级河(湖)长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河长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要积极推进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重点难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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