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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放开一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16 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放开机动车检测类、气象服务类、地震安全评价类等收费项目。

通知明确,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能够区分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收费标准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不得通过改变名称等方式扩大范围。          

通知同时规范定价主体和收费标准制定方法。原则上,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对具备条件的鼓励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定价;对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应以扣除政府投入后的成本为依据制定收费标准,充分体现公益性。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时要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雅安市将在省发改委调整和公布定价目录之后,严格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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