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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供销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19-02-21 11: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供销社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副产品及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3.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区县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二)市供销社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市供销社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要求,按照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市委四届三次全会明确的“1485”总体发展思路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发出了“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号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构建市、县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供销集团为支撑的行业经营体系的“双线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三大主业进行拓展,努力在为农服务的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寻求更多更大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雅安市供销系统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按期召开第二次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二是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壮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要求管理供销社直属企业,抓好供销投资(集团)公司运营,做大做强供销集团公司,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成四川康润茶业有限公司,抓好茶产品加工、品牌宣传和销售渠道建设;组建无人机服务公司。实现市供销(集团)公司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基层社和服务网络改造步伐,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覆盖面,搭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对改造和新建基层社进行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和领域,提升供销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2019年在全市新建15个村级基层社,并对现有基层社和专合社进行打造提升。

四是构建为农服务体系。依托复兴农资公司,基本健全农业终端服务网络,构建农资供应体系;依托田舍益家供销公司,加强与种养殖专合社的合作,把专合社、农民和生产基地与市场销售终端连接起来,同时,与拉萨政府合作,共建农副产品供应链,构建城乡农副产品产供销体系;依托川西农副产品物流园批发市场,构建供销服务城乡三级市场体系;以“兴协会、办企业”为重点,打造茶业行业服务体系。

五是协调加快中农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市场一期工程2019年上半年试运营,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3个亿,并协调项目二期工程的开工建设。

六是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供销社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构建上下贯通、纵横联合、共建共享的脱贫攻坚新机制。积极向总社、省社申报项目资金,大力实施产业项目扶贫;加强联系村芦山县芦溪村精准扶贫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建”带“社建,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社有机融合,巩固脱贫成果。

七是坚定不移推动自身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来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雅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收支总预算281.9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终结转项目资金30.7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6万元,占89.09%;上年结转30.74万元,占10.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6万元,占89.09%;项目支出30.74万元,占10.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9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终结转项目资金30.7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4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万元,占12.53%;卫生健康支出21.52万元,占8.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27万元,占70.18%;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占8.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22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同志生活补助和退休人员日常公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28.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并轨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7.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9年预算数为4.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预算数为21.9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0.1%。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市州、各县(区)供销社业务指导、交流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供销社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供销社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6万元,下降2.41%。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正版软件和复印机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供销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无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供销社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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