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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雅安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委党研室(市方志办) 发布时间:2019-02-21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党研室(市地方志办)主要职能

市委党研室主要职责为: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雅安党史》,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负责党史资料征集、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审查党史题材作品;负责全市党史遗址普查保护和党史咨询服务工作;负责雅安党史资料馆、党史网站建设和全市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党史业务工作。

市地方志办主要职责为:编制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编纂《雅安市志》,编辑出版《雅安年鉴》、《雅安大事月报》;编修雅安特大工程项目、重要活动、重要行业、主要风景名胜特色专志;组织指导旧志整理点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行业和各县(区)的地方志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志、行业志和县志审查验收,搜集、整理、保存各类地情资料和地情实物,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负责雅安方志(地情)馆和地情网站建设,开展地情咨询服务。

(二)市委党研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重点工作

1.着力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理想信念

完善和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学习方法,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行存史资政职能,服务绿色生态发展

(1)会同芦山县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芦山”为主题,总结提炼中央领导在芦山有关调研活动精神,研究形成便于宣传、展览的实物载体。

(2)提档升级微信公众号“雅州史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广泛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雅安十件大事评选”活动。

(3)积极争取并承办2019年全省党史“七进”工作现场推进会。

(4)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雅安执政实录(2018)》,加强对县(区)地方党委执政实录编辑工作的指导,实现一年一卷;加强对县(区)党史基本著作的审读审查,指导县(区)《革命老区发展史》编写工作。

(5)加快编写《中国共产党雅安历史(第三卷)》,实现与省委党研室要求同步;围绕迎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启动编纂《中国共产党雅安历史百年大事记(1921—2021)》;启动编纂《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组织史资料》。

(6)编纂出版《雅安市红色文化旅游指南》《雅安市年鉴》(2019)《雅安市脱贫攻坚大事记(一)》《雅安市脱贫攻坚大事记(二)》。

(7)完成《雅安市志》省政府终审;完成《雅安通史》资料收集,并形成10万字初稿;完成《雅安市脱贫攻坚大事记(三)》《雅安市脱贫攻坚志》资料征集、编辑,并指导县(区)编纂《脱贫攻坚志》;完成《雅安市乡镇简志》出版稿编纂;完成《雅安藏茶志》资料长篇编辑整理;制作《芦山强烈地震雅安抗震救灾志》样书送审;整理雅安地情资料,形成较完整的雅安地情资料集,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8)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市政府法制办对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加强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微信、党史方志网等平台做好《雅安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解读、宣传。

3.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在主体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责任制考核等方面动真碰硬,推动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落实。围绕党史方志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党史方志业务发展,丰富支部活动载体,把驻村帮扶、“联包帮”融入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加强制度监督约束,打造高素质史志队伍

完善室机关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杜绝违规操作等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生。加强全市党史方志系统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提高史志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雅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总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643.8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43.80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40.07万元增加46.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43.80万元。基本支出159.46万元,占24.77%;项目支出484.34万元,占75.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3.8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34万元。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59.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484.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4.4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8.80万元。主要是    《芦山强烈地震雅安抗震救灾志》出版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59.46万元,占35.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4万元,占28.70%;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万元,占6.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占0.01%。项目支出295.00万元,占6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19年预算数为295.00万元,主要用于:党史方志项目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和平时活动开支。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1.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8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原公务用车已经进行报废处理,待2019年进行重新调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2万元,降低3.0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导致公用经费的减少。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8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100万元以上的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反映各级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他部门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4.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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