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2-21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公安局职能简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重点工作。

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依法执行公安工作,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本级)

2、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1431.86万元,比2018年收支总预算31312.96万元增加118.9万元,增幅0.38%,主要原因是聘用特辅警工资及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预算15715.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000.7万元,占50.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15.23万元,占49.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支出预算157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91万元,占33.04%;项目支出10525.02万元,占66.96%,项目支出具体包含监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聘用特辅警工资及公用经费、禁毒专项经费、多营毒品双向查缉经费、三所在押人员经费、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经费、新车管所信息化建设资金、城区红绿灯维护资金、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联网系统项目资金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15.93万元, 同口径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15656.48万元增加59.45万元,增幅0.38%。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15.23万元、上年结转8000.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27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66万元、其他支出4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5.23万元,同口径比2018年预算数6237.03万元增加1478.2万元,增幅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334.42万元,占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94万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358.21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431.66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76.18万元,主要用于:市局人员工资,办公费,运行维护费等。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93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事业人员工资。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524.3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办案经费、特辅警人员工资、三所在押人员经费、城区红绿灯维护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40.2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困难退休人员补助、遗属生活费、退职人员生活费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5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执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6.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1.6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16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按省公安厅安排因办案业务工作需要。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 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因办案业务工作需要按省公安厅安排进行。

(二)公务接待费同口径较2018年预算相同。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口径较2018年预算减少14.87万元,降幅22.76%。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0辆,其中:轿车73辆,越野车12辆,大中型客车5辆,小型客车5辆,其他车型5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4.87万元,降幅22.7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10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公安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3.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1.27万元,降幅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雅安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0.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设备和网络建设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雅安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0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雅安市公安局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将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指政府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险(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