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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民盟 发布时间:2019-02-21 13: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盟雅安市委主要职能。

民盟雅安市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法赋予的权限之内,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雅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重点工作。

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为主要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70周年,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引领盟员凝聚共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进一步弘扬民盟传统。充分发挥雅安盟史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天凤乡同心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建成西康民盟历史陈列室,开展西康民盟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跟进《西康民盟》文史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动民盟雨城区委、民盟荥经总支建立盟员之家,成为基层盟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深情感的平台。配合做好四川(雅安)民盟历史人物事迹选编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盟员对民盟组织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进一步提升宣传实效。充分用好雅安民盟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持续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宣传骨干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联系协作,加大对优秀盟员和先进盟组织的宣传报道,讲好民盟故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增强盟员对民盟组织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加强参政党理论研究,推动形成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成果。

围绕中心开展调研。紧紧围绕中共市委、市政府“1485”总体发展思路,着重聚焦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和奋力推动“五个走在全省前列”,推进“四个中心建设”,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采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协作”的合作机制,调动更多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在各类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平台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民盟省委课题调研,参与民盟法治论坛、四川民盟教育论坛征文活动。

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贯彻落实雅安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采取班子成员联系盟员企业的方式,围绕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帮助协调解决盟员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加强社情民意信息编辑。进一步优化信息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努力增加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的信息采用量,推动信息工作取得新成绩。注重发挥代表人士和骨干盟员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代表人士、骨干盟员信息工作通报制度。

持续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持之以恒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精准发力,力促脱贫攻坚联系村工作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突出智力帮扶,组织盟员开展专题调研,支持村上产业发展,组织盟员艺术家、医疗卫生工作者到扶贫村开展惠民活动,积极协调基础设施等建设资金。

统筹资源开展社会服务。继续在天凤乡同心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培训、健康咨询等活动。坚持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捐资助学、文化下乡等活动。同时整合各方资源,继续争取上级民盟组织和社会支持,与民盟成都市委等民盟组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盟雅安市委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盟雅安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84.0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5万元,主要是2019年减少一人以及上年结转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收入预算84.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71万元,占1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33万元,占8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支出预算8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3万元,占62.8%;项目支出28.71万元,占3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5万元,主要是2019年减少一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33万元,上年结转10.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3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8.46万元,主要是2019年减少一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4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调研、培训等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66%。

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接待盟省委及市州盟组织调研、考察,以及基层盟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范用车行为,保证厉行节约的原则。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基层调研、市州交流(含兼职领导)、调研课题、扶贫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雅安市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民盟雅安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46万元,下降1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民盟雅安市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电脑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民盟雅安市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民盟雅安市委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民盟雅安市委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指民主党派机关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管理事务:指各民主党派及办事机构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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